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协 发布日期:2020-10-30根据市政协党组和市政协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市政协组织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 调研显示,近些年来,我市加强宏观政策法规引导,统筹各项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和产品不断丰富。但通过调研,发现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高。随州作为文化大市,文化事业却一直没有摆到重要位置,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倾向,认为公共文化事业只投入不产出、投入大见效慢、短期内难以出政绩,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整体谋划不够,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文化产品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据文旅部门调研统计,城区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基本满意以下占68%,对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提供满意率不到50%。 (二)设施建设和服务效能相对滞后。一是设施建设对照实施标准还有较大差距。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新建改扩建任务较重。全市“四馆三场”中,市级除博物馆达标外,其他均不达标,而且没有市级文化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以至于随州在全省属于极少数场馆建设没有达标的地级市之一。市图书馆现有使用面积仅2300㎡(包括办公用房),纸质图书18万册,因受场地限制,只能开放1/3。县级仅曾都区文化(群艺)馆达二级馆标准,其余场馆均不符合国家标准。随州主城区和随县没有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广水虽有剧场和体育场,但场舍危旧、设备简陋问题相当突出。全市41家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只有23家被评为三级站及以上,还有18家尚未评级。二是服务功能较差。部分文化设施闲置,资源浪费,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市民中心用于出租,挪作他用。由市建投公司耗资2.5亿元建设的滨湖体育场,由于账款未结清,产权不明,未划归市文旅局管理,无法免费对外开放,场地长期闲置。乡村级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许多文化设施成为摆设,受益群众较少。三是公共文化与科技融合度不够紧密。数字文化资源总量不足,数字资源技术建设相对滞后,两馆数字资源总量分布不均衡,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数字文化服务的新需求。 (三)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够理想。一是供给与需求不对接。为基层群众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上由政府部门指定或安排,与农村实际需求脱节,不对群众口味,部分送下乡的文化产品遭到群众冷遇,农家书屋基本无人问津,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冷场,往往只有十几人甚至几个人观看,村级文化广场有很多不在人口最集中的地方,造成了文化资源和资金投入的巨大浪费。二是基层公共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足。除随州花鼓戏和广水楚剧每年还有新剧目创作外,其他公共文化产品创作和服务供给严重短缺,精品力作不多,仅有的文化产品精致度不够,吸引力不足。基层公共文化活动内容形式单一,基本以广场舞为主,广场舞几乎成了群众文化活动的代名词。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分配不均衡。农民以及城镇低收入居民、农民工等群体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务较少。 (四)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基层文化站管理人员短缺。各县市区没有落实县聘乡用、派出制等形式配备公益性文化服务岗位人员,没有落实“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同时还不同程度存在“专干不专”、“在编不在岗”的现象。二是基层文化专业人才匮乏。人才队伍不稳,专门人才严重断层,并且待遇偏低,年龄偏大,观念相对落后,知识结构陈旧,能力和素质难以适应新时代基层文化建设的需要。 (五)公共文化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建立。目前我市还是依赖政府投入占绝对比重,或依靠文化项目对上争取资金,市场化运作、社会多元参与极少,而我市财政基本是吃饭财政,去年全市人均公共文化支出仅70.36元,远低于省级考核标准的150元。二是协调机制还不健全。资源整合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不顺的现象依然存在。政府主导作用、文化院团等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发挥不够,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管理机构缺位。最突出的是曾都区文物管理问题。随州是全国有名的文物大市,地下文物主要分布在曾都区,在曾都区责任管理范围内共有各级各类文物点379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在去年3月的机构改革中,区文物局挂牌于区文旅局,但只收了职能,却没有专职人员编制,牌子等于是空设空挂,原有文物保护人员挂靠在区考古队,这种体制与现实极不相称,导致曾都区目前实际上没有文物保护人员,文物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四是激励机制还未形成。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有待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高。文化建设在整个考核体系中所占比值过小,考核激励作用不大。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协四届二十次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协商讨论。会议认为:随州作为文化大市,应该更加重视文化事业发展,要坚定文化自信,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文化产品有效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的高度,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出发,充分认识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纳入普法工作规划,广泛组织宣传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体现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三是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公共文化建设各项目标。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目标、有计划地逐步推进。 (二)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范围。一是把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把文化活动场所、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街道、社区、乡村建设规划,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二是完善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如期达标。将随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含文化馆、非遗馆、美术馆及配套用房等)纳入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建设,弥补建设短板,完成“文化小康”达标考核指标要求,将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打造成随州市地标建筑,成为“文旅名城”建设的一张新名片。采取新建、扩建或置换等形式,加快推进目前还不达标的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三是提升文化设施服务功能。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规范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四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强农村宽带网建设,以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公共电子阅览室、数字农家书屋等项目为重点,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满足群众信息化时代的文化需求。 (三)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一是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具有随州地域特点、时代特征、重要艺术价值的精品力作,提升文化产品的艺术品位与思想底蕴。二是提高文化服务质量。坚持与时俱进,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送文化”办法,变政府配送为群众选择,变单向输送为双向互动,既尊重群众需求,又注重培养群众口味,向群众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提高群众满意度。针对不同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吸引力。积极打造高品位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公益文化演出、免费开放公益性公共文化场馆等举措,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推进道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提升群众文化品味。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一是培养专业文化人才。制定文化名人、文化拔尖人才认定标准,引进文艺名家来随工作、创作、讲学;挖掘本土及周边地区高层次、高精尖文化专业人才,探索建立我市“文化专家库”;采用“以校育团,定向培养”模式,选送培养一批年轻专业院团人才;采取市聘、县管、镇(社区)用的办法,招募有文艺特长的民间文化热心人,担任基层文化辅导员;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各类拥有一技之长的文化、艺术专业工作者的保护和使用;开展针对农村文化能人的业务培训,逐步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建设。落实“县聘乡用”,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文化站管理人员,定编定岗,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三是大力发展文化志愿服务队伍。鼓励艺术家、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参加志愿服务,鼓励在岗并热爱文化工作的乡村教师从事乡村文化志愿服务,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文化志愿服务队伍。 (五)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一是建立多元投入运行机制。首先坚持政府主导,保障财政投入,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性、共享性和基本性。形成文化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1%、经费结构科学合理的刚性约束机制,确保人均公共文化支出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安排专项经费,保障“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工作正常开展。依托市本级、曾都区两级财政,加大对我市“四馆三场”建设和完善的投入,通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达标验收。其次要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赞助活动、提供设施、资金捐赠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切实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需矛盾。二是完善统筹协调运行机制。发挥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作用,解决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建立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与乡镇文化站共建共享。三是因地制宜健全相关管理机构。建议设置曾都区文物保护中心,为曾都区文旅局局属副科级二级单位,并确定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以承担曾都区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四是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文化“软实力”细化为“硬任务”,科学制定创建任务、考核内容和考评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分值,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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