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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汽车产业喷涂工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视察报告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协  发布日期:2019-04-30

喷涂是汽车制造的重要生产环节,我市作为“中国专汽之都”,喷涂工艺污染防治对于保护全市大气环境有着重大的影响。按照“市政协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市政协副主席黄秋菊带领相关政协委员对我市汽车产业喷涂工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场察看了部分代表性企业,并组织了会议座谈。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汽企业喷涂工艺污染整治情况

(一)强化领导,出台方案。2018年,市政府将专汽企业油漆涂装整治工作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九大攻坚行动指挥部的通知》(随政办文〔2018〕18号)和《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全市2019年底前完成专汽企业油漆涂装整治工作。各地也相应成立了攻坚行动指挥部,并多次组织召开喷涂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从目前来看,我市这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喷涂工艺污染情况有了明显改观。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2018年5至6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地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专汽生产企业逐家上门清查,查清了企业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办理、年产量、油漆使用量、现有涂装废气治理设施及工艺、是否存在露天喷涂行为、露天喷涂设备数量等信息,建立了清查台账,并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动态更新,为开展专项治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奠定了基础。

(三)严格监管,分类施策。整治行动与环境监察、随机抽查、零点行动有效结合,通过严格执法来严控严治污染。对有环评、验收、专业喷涂设施的企业,实施严格管理,确保规范操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督办后仍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采取查封、断电等停产措施。2018年,随州高新区共查处露天喷涂违法行为6件,实施查封、扣押1件,责令拆除用于露天喷涂的喷阀15个、喷枪39支。曾都经济开发区对存在问题的12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督办后仍未达到序时进度的5家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

(四)加大投入,积极治理。在整治行动的强力推动下,相关专汽企业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一批喷涂设施,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曾都经济开发区有16家改装企业、5家配件企业完成喷漆房建设。随州高新区有2家企业完成验收、2家企业完成验收监测、1家企业已具备验收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环保主体意识淡化。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企业环保意识有提高,但离VOCs污染防治要求仍有差距,环保认识表现为被动应付型。部分规模大的企业迫于各级督查、监管的压力被动上治污设施设备,检查一过照样在露天喷涂,购买的去污材料活性炭包装完好无损;规模小的企业无任何治污设施,检查来了关闭停产,检查走了照样生产。

(二)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不高。近期,环保部门对全市85家规上专汽及零配件企业再次进行了清查,在具有油漆涂装工艺的68家企业中,只有32家通过了环评验收、废气治理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有10家虽完成治理但尚未完成环评验收,有25 家企业虽建有废气治理设施但处理能力还不能确定满足生产需要,还有1家企业尚未建设任何废气治理设施。有的企业虽然建了治污设施,但没有严格采用国家方案规定的治理技术开展喷漆污染治理工作,有的企业采用的是行业已经淘汰的处理设备和治理技术,凡此种种,使VOCs处理效果大打折扣。

(三)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够。表现为力量单薄,环境执法人员人手不足,部门共抓合力不大,无法实现监管全覆盖;手段单一,执法一般采取下督办通知、查封、断电等措施,效果不佳;投入不足,执法设备、车辆等未相应配套,影响执法。

(四)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通过现场察看,企业喷涂产生的危废普遍存在回收不及时、处理不规范、台账不完整等问题,这种情况在行业内大量存在,极易导致二次污染。

三、相关建议

随州是全国专用汽车之都,专汽质量一度成为舆论焦点,后化危为机,涅槃重生。面对愈加严苛的环保要求,汽车行业喷涂工艺VOCs防治要未雨绸缪,按照随州市VOCs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稳扎稳打,完成治理目标,促进专汽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一)分类施治,提升VOCs污染防治整体水平。在盘清汽车行业喷涂工艺底数的基础上,分类治理,采取三个一批:关停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对于经反复督办仍未上废气治理设施的,以及“散乱污”企业,要采取硬手段,坚决关停;对于建有治理设施的,要加强执法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达到规范收集、规范存储、规范回收;对于治理设施运行较好的,要指导他们采用更加成熟和先进的治理技术,实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效果与技术性、经济性的统一。

(二)创新手段,提升监管效率与质量。实行三个结合: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激励相结合、常态监管与在线监测相结合。强化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从思想根源上重视环保、规范喷涂行为;组织企业进行喷涂作业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引导VOCs第三方治理运维管理,兴建活性炭脱附中心,实现活性炭的可循环利用,探索推进1—2家公共环保涂装车间建设,多措并举减少企业投入。加大激励,按照“三年行动方案”及“随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二十条”等文件精神,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拿出一定产业基金,对环保投入比较大的企业实行以奖代补,对于开展VOCs治理先进技术应用的企业,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治污的积极性。实行在线监测,我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征求意见,待其出台后,我市即可按照省标准对规模较大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并逐步由小到大、由点到面进行推广,实现全域全时段监管。

(三)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此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要纳入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考核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经信委等相关部门要按照“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