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城乡污水处理的建议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协 发布日期:2020-07-21根据《市政协党组2020年工作要点》及年度协商计划,4月下旬市政协社法委组织开展了我市城乡污水处理情况专题调研。 调研显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水治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引领、厂网同步、建管一体、全程监管的原则,持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县级以上城区和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43座,总投资13.59亿元。其中,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含工业污水处理厂)7座,日处理能力27万吨,乡镇污水处理厂37座(高新区淅河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同时作为淅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5.85万吨。全市43座污水处理厂都接入湖北省污水处理系统信息监测平台,全部实施在线监测。随州中心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和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随县、广水3座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目前正在改造升级。已建设城区生活污水配套管网 284.78公里,污水提升泵站6座,全市3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入户管网124125户,管网建设累计达到674公里。通过强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长效管护等措施,对全市黑臭水体进行治理,促进了白云湖水质改善和国考府河断面达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调研发现,我市城乡污水处理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一是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不高。老旧小区管网覆盖率低。老旧小区房屋布局杂乱,缺乏系统的排水规划,大部分仍为雨污合流模式,改造难度大,改造成本高,管网覆盖率整体偏低。重点单位管网覆盖出现盲点。医疗机构和工业企业排出的废水必须经初处理达标后,才能接入纳污管网,而我市只有高新区一家工业污水处理厂,接入涉水企业6家共7个厂区,大多数涉水企业及乡镇医疗机构无废水初处理设施,导致工业企业、医疗机构纳污管网覆盖率低。乡镇入户管网建设缓慢。2019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帮扶组核查了太平镇的入户管网情况,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只有100吨/天,按照5000人的集镇规模,污水排放应该在250吨/天左右,管网覆盖率不足50%。少数乡镇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 二是运维管理短板突出。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比较规范,乡镇污水处理厂尚处在调试运营阶段,存在短板。人员配备不足。县市区乡镇污水处理厂都是按片区配备技术管理人员,一名人员负责多个乡镇,技术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经费保障乏力。目前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经费主要来自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及县乡财政补贴,若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取消,再加上乡镇污水处理费收取难度大,运维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联动监管合力尚未形成。运营方管理、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没有形成闭环,缺乏有效衔接。少数乡镇在线监测设备故障率高,实时监测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是达标排放不稳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达标。通过调取全市3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6月7日至9日运行数据分析发现,出水水质不达标的情况较为严重,如6月8日,全市3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中总磷(TP)、总氮(TN)、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为20个、16个、3个、3个,且连续3天均存在排放不达标的问题。提标升级改造滞后。随县、广水市3座污水处理厂执行排放标准要由一级B提升到一级A,截止目前,随县污水处理厂、广水市应办、广办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尚未完成,特别是广办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程严重滞后。 四是污泥后续处理处置不到位。目前,我市没有污泥回收利用企业,压缩后的污泥无终端处理,不能实现回收和综合利用。5月份以前,我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集中拖运至城南垃圾处理厂堆放,现因城南垃圾处理场已封场,导致污泥无处堆放,不能得到有效处置。同时,大多数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缺乏有效途径,只能临时堆放在厂区或进行简单填埋,易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协四届十九次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协商讨论。会议认为:污水处理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城市发展、百姓民生,对于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打造生态绿城,建设品质随州具有重要意义。为着力提升我市城乡污水治理效能,提出以下建议: 一、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按照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政策项目资金,加大公益类市政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拓宽项目推进融资渠道,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财政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项目资金,为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尤其在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上要列出专项资金,加快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根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严格执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相关办法,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工作的落实,确保污水管网覆盖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全覆盖。 二、强化管网建设管理,提升污水统一收集能力 一是完善排水管网建设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城市规划、扩容需要等进行前瞻性考虑,将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分步骤、分年度实施。同时,将农村污水处理一并纳入规划之中,与推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统一实施。二是加快老旧城区管网改造。按照《随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结合城市道路建设、黑臭水体治理、背街小巷整治、棚户区改造等,加快实施老旧、错接、混接、渗漏污水管网改造和空白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和污水统一收集处理。三是加强污水排放管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及各类污水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有关规定,通过执法检查、摄像头监控、定期巡查、群众监督等方式,严管生活污水乱排,严查工业企业、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排放等行为,减轻污水处理压力。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补齐污水治理设施短板 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建设。按照《随州市中心城区污水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和《随州市黑臭水体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中制定的工作计划和指标,加快完成随县、广水、应办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二是制定启动污水设施GIS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编制工作,分三年逐步完善厂-网-湖一体化管理体系。三是积极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预验收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四是尽快完成100吨/日污泥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污泥处理难题。五是推进各县(市、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城市河道、湖泊、护城河、沟渠等水体排查,按照“一水一策”的原则,制定整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城市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优化排污口布局,完成规范化建设,强化河湖岸线监测监管。 四、健全协调监管机制,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 一是加大协调和督办力度。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量大、牵扯面广,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范围,建议市政府按照《随州市城市黑臭水体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的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同时,严格督办问责,对治理不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督促运营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配齐运维管理人员,规范运营,确保污水处理厂发挥应有效益。三是加强排放水质监测。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管理和排放监测,督促其严格按照水质监测的指标和频率、主要工艺参数的调控范围及应对水质水量变化的对策,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运行稳定,排放达标。 五、加强执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污水治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企业环评审批的事后监管,加大对偷排行为的执法惩戒力度。深入开展水环境治理公众参与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居民素质、污水处理费征收、入户管网建设等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和企业对水环境治理工作的认识,引导其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水环境治理工作,营造政府、企业和群众共治共管的水环境治理生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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