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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要在“四新”上持续发力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协  发布日期:2021-02-01

“新型集体经济”是党中央基于我国“三农”发展变化实际,着眼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作出的战略部署。当前,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仍为数不少,这些“空壳村”、薄弱村普遍存在“管而不理、有地无产、 有产无业、有业无特”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创新发展思路,真正从乡村自身的造血机能出发,走出一条产权清晰、收益稳定、分配合理、管理民主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之路。

一是加强“党建”,推进基层工作创新。压实县乡党委的主体责任,强化考评促动,做到集体经济不达标、包联帮扶不脱钩,将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对部门、村(社区)的实绩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要进一步推动村党组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强化村党组织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是强化“集体”,推进制度创新。全面建立独立核算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探索推广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探索实行集体经济组织年度预算制度,科学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常审计和专项审计。逐步探索以财务软件管理资金、以台账管理资产、以公开竞标制度管理资源的机制。

三是“多元”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模式创新。多方链接、整合资源,积极引入国资、民资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旅游+村级集体经济”“文化+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村级集体经济”“电商+村级集体经济”等实践。

四是服务“村级”,推进收益使用办法创新。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使用范围,探索配股收益的市场激励手段,吸引能人带资源、技术加入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正向的激励机制,根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收益,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场主体、村级组织进行适当奖励,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调研信息科 何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