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大会发言选登 信息详情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随州市政协  发布日期:2019-01-22 [关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学生和家长对各类教育培训呈现多样化、个性化发展趋势,巨大的市场需求助推校外培训机构呈井喷之势。以我市为例,近年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发展,据统计,我市共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443家,其中开展学科类教育培训的110家,非学科类艺术教育培训机构333家。其中,有教育辅导补习类、艺术培训类、幼教托管类、技能培训类等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模不一、形式多样、性质各异。值得肯定的是,这些校外培训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多元化、差异化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对现行教育体制有适当补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安全经营有隐患。由于缺乏有力监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往往夸大其词,与实际情况不符:部分培训机构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办学积累,不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始终在低水平上运行,并且存在安全隐患。调研发现,有些办学机构没有法定的办学许可证,办学秩序混乱,存在消防、饮食卫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隐患,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一些小培训机构,尤其是中小学课后托管辅导机构,租赁普通居民住宅而成,设施简陋,管理松懈,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培训质量难保证。有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聘请的授课老师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属于无证上岗,有的知识体系趋于陈旧,有的严重缺乏教学经验,有的超前授课,不遵循教学规律,许多为国家明令禁止的“奥数班”。教育教学管理混乱,教育质量难于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要,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教育秩序被破坏。为抢夺生源,不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无原则地虚假许诺,以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招生广告来迷惑和欺骗家长。受利益驱动,教育培训机构往往收取高额的培训费,普通家庭不堪重负,引发新的教育不公平。

(四)政府监管有缺失。校外教育培训一直是多头审批,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很多机构由于职能交叉出现了监管的“真空”。如学生托管服务机构,兼有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其到底属于教育机构还是属于家政服务,是教育还是工商领域的主管范围,都有待明确。同时还涉及到收费、安全、消防、卫生等一系列领域的管理,目前还找不到专门规范托管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出现实际上的监管缺位。

此外,还存在无证无照的“假学校”或机构租用场地挂靠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欺诈性招生,或超范围经营,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范围,未经审批跨区办学,一证多点办学等现象;市场监管有待补位,监管力量不足带来的受教育者权益无法保障。

针对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提出如下建议:

(一)源头预防,压实监管责任。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审核,建议由政府牵头,召集教育、人社、工商、消防、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做到部门监管有据,培训服务规范。根据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各地出台的配套政策,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年检工作,结果在报刊或网站上公示。对一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师资力量薄弱、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依法给予查处,责令整改;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骗取钱财的机构以及无证机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规范市场主体。

(二)行业自律,优化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定期举行教育相关培训活动,让校外教育机构主办者了解政策、法规,大力倡导依法治校、诚信办学,切实提高依法办学意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议教育、人社等部门把现有培训机构的服务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制定详细培训规划,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注重引导,规范办学行为。大力宣传非法办学机构的隐患及负面效应,逐步提高家长和学生防范抵制非法办学意识。反对拔苗助长式的教育方式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事盈利性辅导,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严格追究责任,从源头上杜绝有偿补课。

(四)整合资源,提升培训水平。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办学,鼓励民办教育机构提高办学质量,让有实力、有能力、有资质的培训主体承办培训机构。进一步整合校外教育培训资源,拓展教育培训载体,使校外教育培训体现出大众化和公益性。充分发挥社区教育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青少年教育社会化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拓展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整合社区内物质、人力、文化等有效资源,使青少年的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形成正向合力,办好青少年的校外管理。发挥图书馆、书店、体育馆等在校外教育培训市场中公益性、主导性作用。

(五)严格考核,加强自我管理。将登记在册的培训机构组织起来,建立 “教育培训机构协会”,制定规章制度,实行量化积分考核,依据积分评定星级,颁发星级证书。由协会定期组织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提高培训机构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自我提升,实现良性发展。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随州市委员会   Copyright 2019 www.hbszzx.gov.cn  鄂ICP备10020639号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神农大道7号 邮政编码:441300

技术支持: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400-805-2158